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
这个模块可以在不被修改的前提下被扩展。(不修改源代码而改变模块的行为)
例如:策略模式
里氏代换(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从抽象化到具体化的导出要使用继承关系和里氏代换原则。
子类可以替代父类,并且不影响功能(可以增加新的行为)。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ion Principle DIP):
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高层模块应该是可复用的。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性应当是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的。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 CARP):
在一个新的对象里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性通过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的功能的目的。
尽量的使用合成/聚合,不要使用继承(继承是对父类的特殊化)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 LoD) [最少知识原则 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LKP]
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可以和依赖倒转原则配合使用)
本文介绍了软件工程中五大核心设计原则:开闭原则允许模块在不修改的情况下进行扩展;里氏代换原则确保子类可以替换父类而不影响程序功能;依赖倒转原则提倡依赖于抽象而非具体实现;接口隔离原则强调接口应该足够精简;合成/聚合复用原则及迪米特法则指导如何高效复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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