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子类与继承
一、子类和父类
子类会继承父类的变量和方法。
子类书写:
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类体
}
二、子类的继承性
子类和父类在同一包里时,子类继承父类protected和public访问权限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子类和父类不在同一包里时,子类继承父类protected和public访问权限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三、super和final关键字
super.变量/方法 调用父类中的变量/方法
final修饰类,表示最终类,不能被继承
修饰变量,不能更改,变量名全大写
修饰方法,最终方法,只能调用不能重写
四、对象的上转型对象
在Java中,当一个父类的对象引用子类的实例时,这个父类对象被称为上转型对象。上转型对象的实体是由子类创建的,但它会失去一些原对象的属性和功能
五、继承与多态
继承:子类可以继承父类中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多态:父类的某个方法被其子类重写时可以产生自己的功能的行为
六、abstract类和abstract方法
抽象类:abstract class 类名{
类体
}
抽象方法:abstract 返回类型 方法名();
1.普通的类是不可以直接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可以含抽象方法,也可以不含抽象方法。
2.抽象类不能用new标识符创建对象。
3.abstract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的所以抽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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