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今天应收会计突然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销售发票都已经清账了,没有通过FBRA将应收重置就可以取消发票。
业务重述
在测试系统中进行业务重现,发现确实2024年一笔已经做了清账的发票,并没有通过FBRA把应收清账重置,直接使用VF11冲销发票,发现并没有报错,而是直接过账并发出消息,需要手工通过FBRA清账。

经过各种查询发现一个配置点
spro-销售与分销-开票-开票凭证-定义销售开票类型-定义出具发票类型
发现复制要求这里为空,于是将这里的配置改为“29”
重新测试
使用一张24年3月已经清账的发票号0090007890
VF11对发票号进行冲销,显示处理状态为“错误”
点开日志,显示发票已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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