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逻辑
数理逻辑就是用数学(符号化)的手段,研究有效的推理方法。
实际应用:
- 逻辑设计
- 人工智能
- 语言理论
- 程序正确性证明
第一章 命题及命题公式
1.命题与命题联结词
1.1 命题:命题是具有确切真值的陈述句。
1.1 原子命题:若一个不能再分解成更简单的命题,则称该命题为原子命题。
1.1 复合命题:若一个可以再分解成更简单的命题,则称该命题为复合命题。
1.2 命题联结词:¬\lnot¬、∧\wedge∧、∨\vee∨、→\rightarrow→、↔\leftrightarrow↔(运算优先级从左往右)
1.3 命题常元
1.4 命题变元
2. 命题公式的等值演算
2.1 命题公式(合式公式):
①单个命题变元或命题常元是合式公式
②如果A是合式公式,那么¬\lnot¬是合式公式。
③如果A和B是合式公式,那么(A∧\wedge∧B)、(A∨\vee∨B)、(A→\rightarrow→B)是(A↔\leftrightarrow↔B)是合式公式。
④当且仅当有限次应用了①②③所得到的的符号串是合式公式
2.2逻辑等价式
(1)双重否定律:A⇔\Leftrightarrow⇔¬\lnot¬¬\lnot¬A
(2)交换律
(3)结合律
(4)分配律
(5)德摩根律:
(6)幂等律
(7)吸收律
(8)零律
(9)同一律
(10)排中律:A∨\vee∨¬\lnot¬A⇔\Leftrightarrow⇔ 1
(11)矛盾律:A∧\wedge∧¬\lnot¬A⇔\Leftrightarrow⇔ 0
(12)条件等价式:A→\rightarrow→B⇔\Leftrightarrow⇔¬\lnot¬A∨\vee∨B
(13)双条件等价式:A↔\leftrightarrow↔B⇔\Leftrightarrow⇔(A→\rightarrow→B)∧\wedge∧(B→\rightarrow→A)
(14)假言易位:A→\rightarrow→B⇔\Leftrightarrow⇔¬\lnot¬B→\rightarrow→¬\lnot¬A
(15)双条件否定等价式:A↔\leftrightarrow↔B⇔\Leftrightarrow⇔¬\lnot¬A↔\leftrightarrow↔¬\lnot¬B
2.3 等价式:设A、B为两个命题公式,A⇔\Leftrightarrow⇔B当且仅当A↔\leftrightarrow↔B是重言式。
2.3 蕴含式:设A、B为两个命题公式,若A→\rightarrow→B是重言式,则称A蕴含B,记作A⇒\Rightarrow⇒B。(蕴含式是逻辑推理的重要工具)
3. 联结词完备集
第二章 命题逻辑的推理理论
-
范式
引入范式的原因:真值表能够方便的给出命题公式的真值情况,但真值表的规模随着命题变量的数量呈指数形式增长,因而我们考虑一种真值表的替代方法,这种方法是基于命题公式的一种标准形式。
1.1引入的概念:
(1) 文字:命题变量或命题变量的否定称为文字
(2)简单析取式:有限个文字的析取式称为简单析取式
(3) 简单合取式:有限个文字的合取式称为简单合取式
(4) 析取范式:有限个简单合取式的析取式称为析取范式
(5) 合取范式:有限个简单析取式的合取式称为合取范式 -
主范式
引入主范式的原因:由于范式的不唯一性,我们考虑对构成范式的简单析取式或简单合取式进一步规范化,从而形成唯一的主析取范式和主合取范式。
2.1 引入的概念:
(1) 极小项和极大项:在含有n个命题变量P1,P2,…,Pn的简单析取式或简单合取式中,若每一个命题变量与其否定不同是存在,但二者之一恰好出现一次且仅一次,并且出现的次序与P1,P2,…,Pn一致,则称此简单析取式或简单合取式为关于P1,P2,…,Pn的一个极大项或极小项。
(2)每个极小项只有一组成真赋值,因此采用的编码规律为:命题变量与1对应,命题变量的否定与0对应。
(3) 每个极大项只有一组成假赋值,因此采用的编码规律为:命题变量与0对应,命题变量的否定与1对应。
(4)主析取范式:在给定的析取范式中,每一个简单合取式都是极小项,且按照编码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则称该范式为主析取范式。
(5)主合取范式:在给定的合取范式中,每个简单析取式都是极大项,且按照编码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则称该范式为主合取范式
(6)主范式求解步骤:
①求出该公式所对应的析取范式和合取范式。
②消去重复出现的命题变量,矛盾式或重言式。
③补齐析取(合取)范式的某个简单合取式(析取式)中缺少的命题变量
④合并重复的极大项(极小项)并整理成主合取范式(主析取范式) -
自然推理系统
所谓推理,是指从一组前提合乎逻辑的推出结论的思维过程。
3.1定理:公式H是前提集合Γ={G1,G2,…,Gn}的逻辑结果当且仅当{G1∧G2∧…∧Gn}→H为重言式。
3.2推理定律:设G,H,I为任意的命题公式
①简化规则 I1:G∧H⇒G I2:G∧H⇒H
②添加规则 I3:G⇒G∨H I4:H⇒G∨H
③合取引入规则 I5:G,H⇒G∧H
④选言三段论 I6:G∨H,¬G⇒H I7:G∨H,¬H⇒G
⑤假言推理规则 I8:G→H,G⇒H
⑥否定后件式 I9:G→H,¬H⇒¬G
⑦假言三段论 I10:G→H,H→I⇒G→I
⑧二难推论 I11:G∨H,G→I,H→I⇒I
3.3推理规则
(1)规则P(前提引入规则):在推导的过程中,可随时引入前提集合中的任意一个规则
(2)规则T(逻辑结果引入规则):在推导的过程中,可以随时引入公式S,该公式S是由其前的一个或多个公式推导出来的逻辑结果
(3)规则CP(附加前提引入规则):如果能从给定的前提集合Γ与公式P推导出S,则能从此前提集合Γ推导出P→S
3.4 演绎法
(1)直接证明法
(2)间接证明法(反证法)
(3)CP证明法
第三章 谓词逻辑
谓词逻辑引入的原因:为了研究简单命题句子内部的逻辑关系,对简单命题进行分解,利用个体词,谓词和量词来描述它们,并研究个体与总量的内在联系和数量关系。
1. 概念引入
(1)个体词:在原子命题中,可以独立存在的客体。
①个体常元:表示具体或特定的个体词称为个体常元。
②个体变元:表示抽象的或泛指的个体词称为个体变元。
(2)谓词:以刻画客体的性质或客体之间的关系。
①谓词常量:表示具体性质或关系的谓词称为谓词常量。例:P(x):x是偶数
②谓词变量:表示抽象的或泛指的性质或关系的谓词称为谓词变量。
(3)量词
①全称量词:∀x
②存在量词:∃x
2. 谓词逻辑符号化的两条规则
(1)对于全称量词,刻划其对应个体域的特性谓词作为蕴含式的前件加入。
(2)对于存在量词,刻划其对应个体域的特性谓词作为合取式的合取项加入。
3. 谓词公式
(1)项:
①任意的常量符号或任意的变量符号是项。
②若f(x1,x2,…,xn)是n元函数符号,t1,t2,…,tn是项,则f(t1,t2,…,t~n)是项。
③仅有有限次使用以上两个规则产生的符号串才是项。
(2)原子公式:若P(x1,x2,…,xn)是n元谓词,t1,t2,…,tn是项,则P(t1,t2,…,t~n)为原子谓词公式,简称原子公式。
(3)合式公式:
①原子公式是合式公式
②将原子公式通过命题联结词联结而成的公式是合式公式。
4. 自由变元与约束变元
(1)约束变元的改名规则:
①将量词中的变量以及该量词辖域中此变量的所有约束出现都用新的个体变量替换。
②新的变元一定要有别于改名辖域中已有的其他变量。
(2)自由变元的代入规则:
①将公式中出现该自由变元的每一处都用洗呢个体变元替换。
②新的变元不允许在原公式中以任何约束形式出现,也可用个体常量代入。
5. 谓词演算中的基本等价公式
(1)改名规则
(2)量词否定等价式:¬\lnot¬(∀\forall∀x)A⇔\Leftrightarrow⇔)(∃\exists∃)¬\lnot¬A;¬\lnot¬(∃\exists∃x)A⇔\Leftrightarrow⇔(∀\forall∀x)¬\lnot¬A
(3)量词辖域的扩招与收缩律
(4)量词分配律
∀x(G(x)∧H(x))=∀xG(x)∧∀xH(x);∃x(G(x)∨H(x))=∃xG(x)∨∃xH(x)
6.前束范式
求解步骤:
①消除公式中的蕴含和等价联结词
②否定联结词内移到与原子谓词公式的前端
③将所有量词提到公式的最前端
7. 谓词演算的推理理论
7.1 有关量词消去和产生规则
(1)全称量词消去规则(US)
①(∀\forall∀x)A(x)⇒\Rightarrow⇒A©,其中c表示任意个体常元
②(∀\forall∀x)A(x)⇒\Rightarrow⇒A(y),y在A(x)中是自由出现的。
(2)存在量词消去规则(ES)
①(∃\exists∃x)A(x)⇒\Rightarrow⇒A©,其中c表示特定个体常元
(3)存在量词产生规则(EG)
(4)全称量词产生规则(UG)
8. 闭式 :设G是任意一个公式,若G中无自由出现的个体变元,则称G为封闭的合式公式,简称闭式。(显然,闭式是一个命题)
本文深入探讨数理逻辑,包括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的基础概念。介绍了命题公式、等值演算、推理理论,以及谓词逻辑中的量词、合式公式和前束范式。内容涵盖逻辑设计、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重要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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