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Gauss学习笔记-105 openGauss 数据库管理-管理用户及权限-默认权限机制
数据库对象创建后,进行对象创建的用户就是该对象的所有者。openGauss安装后的默认情况下,未开启三权分立,数据库系统管理员具有与对象所有者相同的权限。也就是说对象创建后,默认只有对象所有者或者系统管理员可以查询、修改和销毁对象,以及通过GRANT将对象的权限授予其他用户。
为使其他用户能够使用对象,必须向用户或包含该用户的角色授予必要的权限。
openGauss支持以下的权限:SELECT、INSERT、UPDATE、DELETE、TRUNCATE、REFERENCES、CREATE、CONNECT、EXECUTE、ALTER、DROP、COMMENT、INDEX、VACUUM和USAGE等。
- SELECT:允许对指定的表、视图、序列执行SELECT命令,UPDATE或DELETE时也需要对应字段上的SELECT权限。
- INSERT:允许对指定的表执行INSERT命令。
- UPDATE:允许对声明的表中任意字段执行UPDATE命令。通常,UPDATE命令也需要SELECT权限来查询出哪些行需要更新。SELECT… FOR UPDATE和SELECT… FOR SHARE除了需要SELECT权限外,还需要UPDATE权限。
- DELETE:允许执行DELETE命令删除指定表中的数据。通常,DELETE命令也需要SELECT权限来查询出哪些行需要删除。
openGauss数据库中,对象创建者是其所有者,系统管理员默认享有与所有者相同权限。要使其他用户使用对象,需通过GRANT授予相应权限,如SELECT、INSERT、UPDATE等。此外,介绍了GRANT ALL PRIVILEGES和REVOKE操作,以及对象隔离特性和系统表视图的权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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