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监管框架解析
1. 新欧盟法规概述
由于各种事件和丑闻,欧盟委员会决定进一步调整和统一医疗器械法规,这给该高度监管环境下的从业者带来了重大变化和影响。主要变化在于立法层级的改变,从指令转变为直接有效且适用的欧洲法规。
2017 年 5 月 5 日,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 天后生效。医疗器械原计划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体外诊断试剂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过渡期结束后需遵守新法规。对于现有指令证书,MDR 2017/745 可将过渡期再延长 4 年,IVDR 2017/746 可延长 2 年。2020 年的新冠疫情使新设备的过渡期结束时间推迟,MDR 延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IVDR 延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已上市的体外诊断产品有延长的过渡期)。
需注意,尽管法规已于 2017 年 5 月生效,但根据《里斯本条约》,欧盟委员会仍可依据“授权法案”和“实施法案”进行补充。因此,需密切关注法规的发展。
欧盟立法的变化在范围和深度上都极为深远。三项指令变为两项法规:AIMD 90/385/EEC 和 MDD 93/42/EEC 合并为 MDR 2017/745,IVD 98/79/EC 变为 IVDR 2017/746。此外,适用范围显著扩大,如 MDD 93/42/EEC 用 23 条即可定义规则和要求,而 MDR 2017/745 需要 123 条;IVD 98/79/EC 用 24 条,IVDR 2017/746 则需要 113 条。
根据 MDR 2017/745 第 120 条,在 MDD 93/42/EEC 下首次上市的产品最迟可在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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