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打印设置与设备管理全解析
1. 字符集相关
1.1 字符集激活与命名规则
字符集必须激活才能生效,更多信息可参考相关文档。字符集命名规则如下:
- 用户创建的字符集必须以 9 开头。
- 标准字符集由四位数字组成:
- 第一位表示基本代码范围:
- 0 - EBCDIC
- 1 - ASCII
- 2 - 单字节和双字节字符集
- 4 - 双字节字符集
- 9 - 用户定义的代码页保留
- 第二位指定国家范围:
- 1 - 3:使用拉丁字母的国家(北美、南美、西欧、非洲和澳大利亚)
- 4 - 6:使用非拉丁字母的国家(东欧、亚洲、阿拉伯国家)
- 7 - 9:特殊语言保留
- 第三和第四位组成一个顺序号。
2. 打印控制
2.1 打印控制概述
SAP R/3 提供了一组标准的打印控制,它们就像打印指令序列,会被转换为转义命令序列,控制指定输出设备如何打印文本。这些转义命令序列必须与打印机特定语言兼容,即打印机必须理解这些转义命令。打印控制可管理字体大小、加粗、斜体、下划线等。例如,若要使用一个打印控制让打印机以 12cpi 字体、斜体和正常强度打印,可将此打印控制定义为 SF012。不同目标输出设备的打印控制内容可能不同,但相同的打印控制可用于不同类型的打印机并获得相同结果,使转义序列的定义与 R/3 系统内报告或表单的结果完全独立。打印控制是 SAP 世界与输出设备之间的技术转换(映射)。
2.2 打印控制的使用与分配
打印控制用于打印 S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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