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 ME51N 在采购信息记录过期时不要带出上一次采购订单的价格

结论先说在前面:标准系统在采购信息记录(PIR)价格条件无效或过期时,可能会回退上一次采购订单价格进行提议;你可以通过 OMFI 配置 + 用户参数 EVO 关闭从上次 PO 复制条件/价格,并在 ME51N 个人设置PO price 设置为不采纳,再辅以 系统消息过期的价格来源直接拦截为错误。若仍需 100% 阻断,可用 BAdI ME_PROCESS_REQ_CUST 在保存前清空估价价格作为技术兜底。标准行为与配置证据见文内引用。


背景与根因:为什么会 带出上一次 PO 的价格

在 SAP 标准逻辑下,当创建采购申请(ME51N)或采购订单时,如果 有效的 PIR 条件不可用(例如有效期已过),系统可能最近一次采购订单中找价格作提议,这在社区与教材中都有过说明与讨论。([SAP Community][1], [Quizlet][2])

这类回退行为的初衷是不让价格字段留空以便后续处理;但对于强调不允许使用过期价格的企业,这就需要通过配置与治理把这条“后门”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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